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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温馨提醒

时间:2023-01-04 09:36|来源:未知|作者:希远学历提升中心| 加载中

  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1月7—13日举行。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,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,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  一、考生应切实提高个人自我防护意识,坚持规范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动,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考生要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,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,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。
  二、提前准备考试所需证件及物品。提前熟悉考点位置、规划好赴考路线,注意出行安全。考试期间要注意防寒保暖,防滑防冻,避免因天气原因和赴考途中无法预知的情况造成迟到。
  三、考试当天,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。考生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,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、考试承诺书(见附件),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、安全检查、体温检测等检查验证环节,并按照考点安排,有序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。音乐基础笔试科目开考后不得入场,其余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。
  四、考生进入考点时,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,应主动向入口处工作人员报告,经过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,笔试考生安排在应急处置考场考试,面试考生调整在该科目考试的备用时段进行。
  五、考试期间,除查验身份信息和面试环节外,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。如身体突发异常情况,应主动向考场考试工作人员报告,服从考点安排。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。
  六、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,诚信考试,服从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。如不遵守相关规定,出现违规行为,将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,并将记入《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》。如有违法行为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  七、特别提醒,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一律不能带入考场,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,一经发现即视为作弊,将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,如有拍摄、发送试题试卷等行为的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将承担法律后果,并视情节轻重停考1—3年。
  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,取得理想的成绩!
云南省招生考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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